對於事件計時器,回呼函式原型等同於與通訊端相關的回呼函式。使用者參數作為第三個參數提供。
這已在以下版本測試:Event 1.6.1 版
如果已為事件註冊回呼,則在事件變為作用中時將會呼叫它。要將回呼與事件關聯,可以將 可呼叫類型 傳遞給 Event::__construct()、Event::set() 或其中一個工廠方法,例如 Event::timer()。
事件回呼應符合以下原型
$fd
= null
, 整數 (int) $what
= ?, 混合型別 (mixed) $arg
= null
): 無傳回值 (void)
fd
與事件關聯的檔案描述符、串流資源或通訊端。對於信號事件,fd
等於信號編號。
what
觸發的*所有*事件的位元遮罩。
arg
使用者自定義數據。
Event::timer() 預期回呼函式符合以下原型:
arg
使用者自定義數據。
Event::signal() 預期回呼函式符合以下原型:
signum
觸發的信號編號(例如 SIGTERM
)。
arg
使用者自定義數據。
對於事件計時器,回呼函式原型等同於與通訊端相關的回呼函式。使用者參數作為第三個參數提供。
這已在以下版本測試:Event 1.6.1 版